白話廣州
早幾日系“3.15”消費權益日,小弟跟尾講一下自己遇到嘅一單消費糾紛。
好幾年前嘅某日,小弟同幾個老友去到番禺南浦一家農莊食飯。
嚟得農莊梗系食啲用土法整嘅嘢嘎啦,于是就點咗個竹筒飯。
落單之后,小弟腦海里開始浮現:青綠嘅竹筒,俾火燒到嗶哩叭啦響,之后剝開竹筒,融入咗竹香嘅飯香撲面而來……
“借借,上竹筒飯啦!”服務員嘅嗌聲,將小弟帶返落地球。
只見眼前一物:一個碗口粗、約30公分長已泛黃嘅“陳年”竹筒,上面有個裝咗兩只門鉸嘅蓋,打開蓋,里面系飯。
“靚姐,呢啲叫竹筒飯咩?竹筒飯系用新鮮嘅竹……”
“唔系啊,我哋嘅竹筒飯系講用竹筒裝住啲飯蒸熟,竹筒系餐具?!?/p>
“唔系嘛?”
“系啊,銅盤蒸雞都系講用個銅盤裝住只雞蒸嘎啦”。
咁呢個竹筒……”
“都話系餐具啰,洗凈再用”。
“我頂,咁都得!嗌你老細嚟……”
據理力爭之下,農莊最后打咗個九折收費,我哋見執(zhí)返個尾彩亦就息事寧人。
睇嚟,竹筒飯都要定個產品標準?!虬⒘蓭?/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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