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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9月19日丨*ST金剛(300093.SZ)公布,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甘肅金剛羿德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金剛羿德”)、歐昊新能源電力(甘肅)有限責(zé)任公司(簡稱“歐昊電力”)、蘇州金剛防火鋼型材系統(tǒng)有限公司(簡稱“蘇州型材”)、蘇州金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蘇州金剛”)分別收到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酒泉中院”或“法院”)送達(dá)的(2024)甘09破申1號、(2025)甘09破申5號、(2025)甘09破申6號、(2025)甘09破申7號、(2025)甘09破申8號《民事裁定書》及(2025)甘09破1號、(2025)甘09破2號、(2025)甘09破3號、(2025)甘09破4號、(2025)甘09破5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金剛羿德、歐昊電力、蘇州型材、蘇州金剛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擔(dān)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負(fù)責(zé)人為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鄭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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