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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王雷報道:記者從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從6月17日起,東莞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實行合格證、居住證容缺辦理措施。
若電動自行車(包括新標車、違標車)遺失合格證的,申請人可進入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小程序,按照步驟來到輸入“車輛信息”環(huán)節(jié),根據(jù)車輛情況選擇“新標車”或“違標車”,輸入整車編碼(車架號)和車輛其他信息,簽署《東莞市電動自行車容缺辦理聲明書》,對相關(guān)事項進行承諾后即可辦理登記上牌。
記者了解到,即日起,市民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完成聲明書簽署:一是下載并打印《東莞市電動自行車容缺辦理聲明書》,線下完成簽署并上傳《聲明書》照片。二是到就近的電動自行車查驗點領(lǐng)取《東莞市電動自行車容缺辦理聲明書》,完成簽署并拍照上傳。
據(jù)悉,從2022年7月1日起,東莞交警部門將對未作預登記、未懸掛號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依法處罰;從2023年1月1日起,將對所有未懸掛號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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