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然玉
通過OTA(在線旅游平臺)平臺預訂酒店,已成為很多人的首選,但在OTA平臺選的星級酒店可能有貓膩。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一些OTA平臺將非五星級酒店,標上“五鉆酒店”“金鉆酒店”等字眼,給人以高品質(zhì)的感覺,以此吸引消費者預訂。但一些消費者指出,在一些OTA平臺上,星級酒店與平臺自評的鉆級酒店沒有明顯區(qū)分。預訂了所謂的“五鉆酒店”之后,卻很失望。
“五鉆”“五星”傻傻分不清楚,與其說是消費者疏忽大意,不如說是平臺機關算盡。在很多在線旅游網(wǎng)站內(nèi),相關的篩選條件和下拉菜單設置,都煞費苦心地把“星級酒店”“鉆級酒店”混為一談。其刻意誤導的意味,不言自明??紤]到OTA平臺在酒店預訂業(yè)務上的巨大市場占有率,如此公然、大范圍“舞弊”行徑,危害更是不可謂不深遠。
針對酒店的評價權,是一種開放性的權利,而并不是專屬、特許的,其發(fā)端乃是公眾的言論權、表達權。有鑒于此,OTA平臺當然也可以對酒店給出自己的評價并通過“鉆石”多少的形式進行分級量化。但這種自發(fā)創(chuàng)造、自成一體的鉆級評定體系,理應區(qū)分于經(jīng)典的“星級飯店評定體系”。“五星級酒店”的招牌,構(gòu)成了顯著的排他性權利,這是不容“蹭熱度”的。當消費者掉進“五鉆酒店”的坑,乘興而來,往往只能敗興而歸了。
從終端反饋來看,OTA平臺評定的“五鉆酒店”可信度極低、踩雷率極高,基本不再具備消費參考意義。作為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有關平臺應該珍惜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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