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8月26日,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qū)江北街道辦事處發(fā)布通報:2013年,漢濱區(qū)某單位干部胡某某聯系朱某某、方某某、周某某3戶村民,口頭約定租用他們承包的4.8畝基本農田地塊育苗,租金為每年每畝100元,未簽署書面協議也未備案。期間,胡某某未兌現方某某承諾費用,兌付周某某費用200元,兌付朱某某費用2000元。今年8月初,朱家灣村耕地流出問題整改恢復工作開展后,3戶村民主動找到村委會,要求按政策對三塊基本農田整改恢復。8月中旬,村委會在3戶村民的請求和指引下,對上述地塊開展復耕作業(yè)。網絡實名舉報人胡崇高,實為胡某某的親屬,3戶村民和村干部稱其從未與胡崇高見過面,均不認識此人,更未與他達成任何協議。
來源:九派新聞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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