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萬元買的二手寶馬車竟是一輛事故車,南寧的班女士經過漫長的維權之路,最終勝訴。3月16日,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通報,經南寧市兩級法院審理,法院最終認定二手車行構成消費欺詐,被判“退一賠三”,退賠班女士60萬元。
1買到二手事故車女子要求“退一賠三”
2017年1月21日,班女士花15萬元,從南寧市某二手車行買了一輛二手寶馬車。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賣方保證該車在交車給買方前無重大事故、無水泡、無火燒。
2018年1月22日,班女士對該車輛進行置換時,卻被告知該車發(fā)生過重大事故。她到4S店查詢發(fā)現,該車曾于2013年3月8日進行維修,維修記錄顯示車輛經過大修,維修費用達5萬多元。
班女士認為,某二手車行存在欺詐行為,遂將該車行告上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要求退車退款,并三倍賠償。
2車行構成欺詐法院判其退賠60萬元
訴訟過程中,某二手車行申請對該寶馬車況重新進行鑒定,法院依法委托某評估公司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認為,該車輛的左后部曾經發(fā)生過碰撞受損,導致左后部有焊切、鈑金修復、噴漆等修復痕跡,鑒定該車為五級事故車。同時,還作了特別事項說明:進口車輛經過大修以后,不僅難以恢復原始技術狀況,往往還存在一定質量缺陷,而且有擴大故障的可能性。
法院認為,某二手車行作為經營者,應當對自己出售的商品進行充分的了解,并如實告知消費者。該車行在合同中標注“保證車輛沒有重大事故等”,誤導了班女士,該車行的行為構成欺詐。
法院一審判決,撤銷雙方的買賣合同,某二手車行向班女士退回購車款,并三倍賠償,共計60萬元;班女士將事故寶馬車退回某二手車行。
某二手車行不服上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記者王斯通訊員許曉彤)
標簽: 花15萬元買到事故車 南寧一女子 維權勝訴 賣家被判 退一賠三
熱門
關于我們| 廣告報價| 本站動態(tài)| 聯(lián)系我們| 版權所有| 信息舉報|
聯(lián)系郵箱:905 144 107@qq.com
Copyright©2011-2020 www.09115.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