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嘉諾科技在客戶和供應商選擇上存在重大內控缺失,導致公司巨額應收賬款存在壞賬計提風險,員工曾經因為串標而被判刑,同時公司也存在漏稅行為,恐成為IPO路上的最大絆腳石,同時實控人為了隱藏違規(guī)信息而進行了股權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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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財報 沐言
2023年5月25日深交所披露,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定于2023年6月1日召開2023年第37次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會議,審核蘇州嘉諾環(huán)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諾科技”或“公司”)的首發(fā)上會申請。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嘉諾科技此次擬在創(chuàng)業(yè)板募資4.5億元,用于“固廢處理成套設備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嘉諾科技主要從事固廢資源回收與處理設備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主營業(yè)務包括固廢處理單機設備、成套裝備和項目運營服務三大類。其中,成套裝備作為第一大產品近年來銷售金額平均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近九成。通過仔細研究發(fā)現,嘉諾科技要想順利通過IPO難度還不小。
巨額壞賬風險高懸頭頂,客戶選擇缺乏內控制度
根據招股說明書,2020年—2022年,嘉諾科技的銷售費用分別為1671.51萬元、1856.81萬元和2144.71萬元,呈現出以銷售驅動營收增長的趨勢。不過在費用增長的背后,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應收賬款、合同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合同資產賬面價值合計分別為 11,332.93 萬元、15,636.65 萬元和 23,345.11萬元,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從客戶結構來看,嘉諾科技的客戶主要為國企、地方政府投資平臺等。在嘉諾科技的客戶名單中,2020年末,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應收賬款余額較高,且應收款項賬齡在1年期以上,在招股說明書中公司曾經表示,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主要系2017年、2018年合作若干項目形成,相關價款的付款時限已超出合同約定,但仍保持逐期回款,各報告期末公司已按照會計準則相關要求對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應收賬款足額計提壞賬準備。
根據裁判文書網內容顯示,2020年8月,嘉諾資源再生技術(蘇州)有限公司申請了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6469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為其提供擔保。2020年后,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陷入了多起合同糾紛。
在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現金流動性存疑的情況下,2021年,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再度現身嘉諾科技第四大客戶,銷售金額為1826.90萬元。但在2021年末,1年以上賬齡應收款項對應客戶中依然有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2021年,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為嘉諾科技貢獻了營收,但前期已經陷入應收款項糾紛的情況下,公司在客戶的選擇上是否審慎仍然存疑。
除了在客戶選擇上存在內控制度缺失之外,在供應商方面,嘉諾科技也存在較大的內控審查漏洞,2020年嘉諾科技與浙江申達機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采購2套定制化擠壓脫水設備,合同金額606.00萬元,后因設備性能無法滿足公司要求產生糾紛而未支付246.00萬元尾款,后經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賠償浙江申達機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延期付款罰息52.48萬元。
根據天眼查相關信息顯示,嘉諾環(huán)境從2019年2月開始到2022年11月共有10起開庭公告,其中5起為公司起訴他人公司,主要案由為合同糾紛,其中5起則為被起訴開庭公告,主要案由同樣為合同糾紛,可見嘉諾科技在客戶與供應商的選擇上存在審核不嚴等內控制度問題,并已經對公司帶來了明顯的影響,如果后期不能妥善解決,巨額壞賬風險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銷售員工串標被判刑,同時存漏稅等違法行為
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嘉諾科技主要從事固廢資源回收與處理設備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公司主要業(yè)務包括固廢處理單機設備、成套裝備和項目運營服務三大類。其中,單機設備主要包括分選機、破碎機、輸送機及智能分揀機器人,固廢處理成套裝備主要包括資源回收成套裝備和精細燃料制備成套設備,運營服務則主要為利用自身設備,為各類存量及增量固廢提供處理服務。
嘉諾科技往往通過展會、客戶介紹、各地方政府規(guī)劃、行業(yè)新聞公共平臺和客戶拜訪等方式獲取項目線索并建立聯(lián)系,對于需要履行招投標程序的項目,成立投標小組進行投標報名。但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期內公司存在需要履行招投標程序而沒有履行的項目,涉及合同金額合計3608萬元。
2020年8月,嘉諾科技原銷售員為中標諸暨市誠禾環(huán)??萍加邢薰窘ㄖY源化利用項目成套設備采購項目,在參與諸暨項目投標的過程中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該原銷售員及公司后被諸暨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于2021年6月11日被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串通投標罪向諸暨市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而從律師工作報告中顯示,涉案員工被諸暨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十五萬元。
2019年,嘉諾科技的收入按訂單獲取方式劃分以商務談判為主,主要系2019年公司銷售以混合生活垃圾處理成套裝備為主,客戶群體以民營企業(yè)為主,2020年后,隨著建筑垃圾處理成套裝備和廚余處理成套裝備項目的增加,地方國有企業(yè)的客戶數量及占比增多,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取訂單的占比明顯提高。
除了員工因為串標而被判刑之外,公司還出現漏稅等違法行為,2021年,嘉諾科技收到蘇州市吳江區(qū)稅務局的《納稅風險提醒函》,就2015年至2020年的稅務情況進行自查,后共計補繳稅金157.36萬元,繳納罰款及滯納金57.94萬元,其中主要為個稅、房產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分別為22.50萬元、 49.17萬元和73.32萬元。
實控人為隱藏高風險信息進行股權代持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2013年,在嘉諾有限公司設立之初存在代持情形,該次出資實際系張益飛、袁春艷、楊英妹、張標為袁靖代持。袁靖為嘉諾有限設立時的唯一實際股東,代持的四人都是袁靖親屬,其中,張益飛為袁靖母親,袁春艷為袁靖妹妹,楊英妹、張標是袁靖表親。
2014年9月,張益飛、袁春艷、張標、楊英妹將代持的公司股權轉讓予嘉諾控股、嘉諾資源再生,這意味著嘉諾有限直接持股層面的代持解除。
彼時,嘉諾控股的股東是張益飛、袁春艷、袁靖,前兩者仍為代持人。直到 2017年6月,嘉諾有限間接股東層面的股權代持也解除。代持解除后,袁靖將其實際持有的嘉諾控股權轉讓或無償歸屬給袁春艷、羅程亮、楊英妹、周翔,主要原因為該四人均自公司設立之初就在發(fā)行人體系內工作,為獎勵他們對公司發(fā)展做出的貢獻。
至于為什么由母親妹妹等親屬代持,招股說明書中表示:“袁靖本人系公司實際經營者,長期在外從事市場拓展工作,不便于辦理工商登記、簽字等各類手續(xù)事務,同時也出于避免市場過多關注企業(yè)股東背景的考慮,故在公司成立初期委托近親屬進行代持”。
不過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袁靖擔任高管的湖北中盛綠能環(huán)保投資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而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多家企業(yè)均有多個被起訴或起訴記錄,由此可見之所以要繼續(xù)股份代持,背后的真實原因大概率是避免投資者了解到實控人背后存在的高風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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