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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葉紅梅)12月17日,北京市醫(yī)療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通知,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等6個藥品臨時納入北京市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范圍。
通知明確,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參保人員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藥需求,經國家醫(yī)療保障局批準,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復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咖黃敏膠囊、氯芬黃敏片、氨溴特羅口服溶液等6個藥品臨時納入北京市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zhí)行。
該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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